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要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并行使用2023年新修订的省定申报职称评审条件(附件1)和2022年使用的省定申报职称评审条件(附件2)。2024年起执行2023年新修订的申报职称评审条件。
职称申报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3)。
二、个人申报
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北大学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系统”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系统登录网址:http://10.191.5.96:8083/zc。账号:工资编号;默认密码:身份证后6位,登陆后请首先修改密码,以防止他人篡改填报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系统内通知公告栏。(系统于2023年8月19日8:00正式开启)
建议在8月23日(周三)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材料提交
1.《摘录表》。网上申报完毕后,通过系统打印摘录表,在每页摘录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本人签字,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一旦提交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摘录表中的填报信息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经过初审,根据成果类别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外文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中文论文需提供查重报告,具体查重由考核推荐小组办公室负责。
3.外审材料。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准备外审材料。审核签字后的摘录表扫描件、同行专家评议表、全部业绩成果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4.申报资格审核表。请根据实际填写《资格审核表》(附件5)电子版。
5.存在未确定成果的,填写未确定业绩成果登记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6号)要求:论文、论著等相关材料在申报时未确定,但在本年度本专业职称评审结束前可确定的,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须随申报材料一并公示,评审会审阅评审材料前可据实进行补充完善。
6.材料提交时间:8月24日(周四)9:00~12:00。
联 系 人:王博 刘洋
联系电话:5079321,18330268191,15833228098
地 点:多功能馆(西侧)204室
附件:
1.《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2023年修订版
2.《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冀人社发〔2019〕28号)
3.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4.外审材料说明(非教师系列含思政专业)
5.申报资格审核表
6.教师系列思政专业任职资格量化计分办法(2018)
考核推荐小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