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毕业手续办理程序,保证全校毕业生工作有序、高效地展开,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生《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盖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学生填表
学院组织全体本科毕业生按照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表格不得涂改。填表要求见附件1,样表见附件2;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在6月5日前核查本学院学生《毕业生登记表》,确保填写规范、信息真实。详细填写学院意见后,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根据本学院毕业生情况如实填写《学院证明信》(附件3)与《准予毕业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核实后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学校审核
学院统一收齐学生《毕业生登记表》后,携带《学院证明信》、《准予毕业学生信息统计表》,在6月5日-8日按照指定时间、地点以学院为单位依据信息统计名单逐一加盖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章。
二、表格填写要求
(一)填写信息要完整,字迹清晰,需要学生本人填写的须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受疫情影响未在校学生可由他人代为填写,并在第五页最后一栏中注明:“受疫情影响该生未在校,此表格由同学代为填写并签字”。
(二)“班委鉴定”一栏由班长填写并亲笔签名(班长未在校可由其他班委填写并签名),鉴定意见主要包括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内容要客观、全面、详实、准确。
(三)“院党组织意见”一栏,由学院统一填写,意见要详实、具体,语句通顺,评价客观,不得为空。特别注意:最终作“结业”处理的学生需在具体鉴定意见下面另起一行注明“该生未达学校毕业要求,予以结业”。
三、各校区集中审核盖章安排
请各学院提前组织学生填表并按名单顺序排列,按时到指定地点审核、加盖学校公章。
盖章时间 |
盖章地点 |
上 午 (8:30—12:00) |
下 午 (14:30—18:00) |
6月5日 (周一) |
五四路校区 多功能馆西门205室 |
生科学院、数信学院、教育学院、历史学院(885人) |
物理学院、化学学院、药学院、生态环境系(850人) |
6月6日 (周二) |
七一路校区 知味园(民族餐厅)3楼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
经济学院、质监学院、法学院(1108人) |
文学院、新闻学院、网计学院、兰开夏学院(1001人) |
6月7日 (周三) |
电信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1051人) |
管理学院、建工学院、哲社学院(101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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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周四) |
裕华路校区 4号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
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101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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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审核盖章时间的,请联系:5079444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