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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来源/作者:资助管理科 浏览次数:(1432) 发布时间:2024/09/02

各院

为完成我校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回执收集报送方式

(一)2024级新生

新生助学贷款信息以及贷款回执材料已通过一键报到系统上报请各学院审核贷款学生身份,主要确认该生是否已报到,并在系统完成审批。如有新增办理贷款的新生,请随时在一键报到系统补充填报贷款信息并上传贷款回执材料,学院进行审批。资助中心将自行导出各学院审批通过的贷款学生信息并完成回执录入。回执材料原件由学生自行保管切勿丢失。

对于省外部分贷款机构要求回执材料由学校签字、盖章的,资助中心将自行下载并盖章后,由一键报到系统反馈给新生自行下载。

(二)其他年级学生

办理国开行贷款其他年级学生需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收取。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受理证明上联交至学院,下联自行保管切勿丢失,同时受理证明上联右上角准确填写本人学号、学费、贷款金额。如仅有短信回执码,请将短信内容截图用A4纸打印,并在右上角准确填写本人学号、学费、贷款金额学院按本科生与研究生分类整理审核完毕后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分校区进行报送。

办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的其他年级学生无需再提交贷款材料。

部分贷款机构要求贷款材料由学校签字盖章的,由学院统一收取,并按本科生与研究生分类整理审核完毕后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分校区进行报送。

二、回执报送时间与地点

(一)2024级新生

926日之前通过一键报到系统报

(二)其他年级学生

9月份每周四下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校将统一为学生进行贷款回执录入或盖章

具体报送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

校区

具体地点

95

912

919

926

五四路校区

本科生材料报送:

学工部资助科(多功能馆西侧201

研究生材料报送:

研工部事务管理科(主楼428

裕华路校区

一站式学生社区

4号公寓西侧

七一路校区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小白楼3310

三、注意事项

(一)凡未按时交贷款受理证明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贷款资格。

(二)对已经提交并录入回执,但因特殊原因未实际报到的新生,学院要及时与学生联系并再次确认。对在入学后又办理退学或者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以及学籍发生变动的老生(休学、退学、保留学籍),请学院最晚于1110日前汇总本科生和研究生信息,分别报送至学工部、研工部。

(三)贷款发放时间大致为11月中下旬-12月底,分批次下发。学费部分会经由学生合同约定的账户自动划付至学校账户,剩余部分留在学生合同约定的账户中。学校在收到学费之后会核对学生是否缴纳学费等信息,经核对后,为学生办理学费抵扣或退费。

四、工作要求

学校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银行对学生贷款信息的审核、确认和放款,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通知到每位贷款学生,确保办理贷款学生回执按时上交并进行回执校验码录入。

 

联系人:   学工部代军  5077335

研工部张灏  507968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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