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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99) 发布时间:2025/05/12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

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5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

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一)免除利息:一是对于2025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5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二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自202511日起,2025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5年内产生的罚息。

(二)本金延期: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办理流程

(一)免除利息:学生本人不需申请,承办银行直接免除。

(二)本金延期:学生本人如需延期偿还本金,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具体流程可详见《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申请操作指南》(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延期申请操作指南》(附件2;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四、办理时间

借款学生需于2025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到期偿还日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对多笔贷款提出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的,借款学生需在不晚于最早偿还日期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一并提出申请。线上申请渠道现已开放,无需审批,即日生效。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申请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政策,将相关政策内容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话联系等渠道进行宣传,细心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有意愿的学生能熟悉掌握申请流程,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关心送至每一位借贷款学生。

(二)其他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本金延期偿还申请需联系贷款经办银行自行办理。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梁世如

联系电话:0312-507733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张灏

联系电话:0312-5079688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申请操作指南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延期申请操作指南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