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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人选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617) 发布时间:2019/08/30

各学院:

为全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促进辅导员专家化发展,充分发挥骨干辅导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引领示范效应,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第三次更新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19〕6号),结合我校实际,开展骨干辅导员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研究能力;

(三)具备辅导员工作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在学生工作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见解独到、业务突出、成效显著;

(四)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含)以上,担任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并有志长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具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具备外出参加培训、承担讲座报告的时间、精力保证;

(六)承担一定科研课题、发表一定相关学科学术论文论著、在校内或校际相关会议上作过交流者,以及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相关评优评奖中获得奖励者,优先选拔入库。

二、相关待遇和职责

入选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辅导员,将作为省级骨干辅导员培养、使用,相关待遇、职责如下:

(一)获得每年参加全省骨干辅导员培训班的资格;

(二)享有优先参加国内高校辅导员轮岗交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等各类交流学习机会;

(三)承担相关科研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相应成果编印成书、结集出版或推荐发表;

(四)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特长,适当安排入库辅导员在全省新上岗辅导员岗前培训班、思政科长培训班、校际辅导员培训班、学生处长德育论坛等培训班进行报告讲座、会议交流;

(五)协助相关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本领域内“学生工作区域协作团队”、“学生工作领域协作团队”的维护、运行、协作等工作;

(六)发挥信息员作用,定期反馈学生思想动态,以及省级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三、推荐程序

(一)本次推荐通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级审核的方式进行。学校推荐名额为:5人。

(二)参选辅导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填写《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装订要求(见附件2)与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1份)。

2.填写《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仅需电子版)

3.填写《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电子名片卡》(见附件4)。

上述材料于2019年9月12日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侯艳

 话:5079321

 址:多功能馆(西侧)204室

E-mail: hbdxxsc@126.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