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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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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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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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生工作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服务管理,设置综合管理科、思想政治教育科、资助管理科、国防教育科、生活园区管理科、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6个科室,下设学习发展指导中心、青年发展研究中心。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学生管理管理规章制度;
二、整体设计和制定学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管理与考核,辅导员培训与素质提升工作;
四、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等工作;
五、及时关注、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及学生事件的处理;
六、负责学生证、卡发放及管理,毕业鉴定及离校手续办理,日常学生事务处理;
七、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生奖励表彰及违纪处分工作;
八、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九、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组织实施,进行全校心理健康普查、咨询、回访工作,建立心理档案。
十、负责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学生心理问题防护体系;
十一、组织开展学生工作调查与研究,开拓创新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武装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国防教育与军训组织管理工作,民兵整组建设管理工作等;
十三、负责军事理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学研究与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青年发展调查研究计划、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为学生工作提供科研服务和政策理论支持、信息参考;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学习指导与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十六、配合学校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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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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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处长做好各科室之间及与其它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各科室人员的聘任、培训、考勤和考核工作,挂职辅导员管理工作,相关人事手续办理等;
三、部门证明材料及印章管理,各类经费的预算、结算及部分报销、建账工作;
四、部门文件流转、通知传达及档案整理工作,督办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和各科室工作实施进展;
五、部门资产清查、购置、处置管理等,办公用品及报刊杂志的管理工作;
六、部门文件制度修订及管理工作;
七、学校办公系统通知通讯审核、发布工作;
八、处务会议记录及纪要整理、发放工作;
九、协助领导做好部门安全检查及稳定工作;
十、单位办公环境及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各科室工作计划及总结的汇总整理工作;
十二、新生物品发放及学生证、乘车优惠卡管理工作;
十三、毕业生离校管理工作;
十四、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十五、各类报表、统计及信息管理工作;
十六、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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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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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工作政策、规划、方案的制订、完善、实施和检查;
二、党委学生工作部文件的起草和管理;
三、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四、教育部、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评优推荐工作;
五、入学教育、毕业生德育答辩等专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组织;
六、组织开展学生工作相关研讨、交流和调研活动;
七、全校性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等工作;
九、学生工作队伍的管理、选聘、考核、表彰等工作;
十、辅导员专业培训和评比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十一、学生工作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十二、河北大学学生工作网和“河大学工”微信平台的编辑和维护;
十三、学生工作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十四、各级各类学生个人和集体奖励的评审、推荐和发放工作;
十五、学生违纪处分;
十六、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以及安全事件的处理;
十七、“红色战线”网站和《红色战线》报纸编辑社的管理指导;
十八、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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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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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访查与摸底工作,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档案,动态追踪服务;
二、落实各类学生补助发放工作;
三、开展“送温暖、送爱心”等系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活动,发放免费就餐卡、爱心包、羽绒服等生活用品,为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四、广泛争取社会资助,优化配置社会资助资源,拓宽育人受助面;
五、落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等各类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六、助学资助政策宣传与新生“绿色通道”服务;
七、优化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细化勤工学生教育管理;
八、组织开展大型勤工助学招聘会,搭建社会实践平台;
九、以特色社团自强社为载体,通过典型励志系列活动,开展自强自立教育;
十、实施侧重于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项目计划,着力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与实践动手能力;
十一、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学生诚信意识;
十二、完善运行勤工助学网络管理平台、阳光助学网站和资助育人微信平台,打造便捷、高效、真正满足学生需求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
十三、关注困难学生心理状况,健全人格,心理脱贫,提升受助学生心理资本;
十四、完善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十五、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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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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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国防教育管理日常工作的落实,确保高校武装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法令、文件及通知的贯彻,制订学校的国防教育工作规划;
二、负责承办上级军事部门及属地武装部门的有关文件、通知,参加上述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时向本级汇报军事工作情况;
三、协调部队完成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军训学生的组织、编队,安排承训部队的食宿安排,组织“军训先进单位”、“军训标兵”、“优秀方队长”的评比,军训成绩登记、管理、归档工作;
四、负责全校学生军事理论课的课程建设、教学管理与督导工作,开展集体备课及听课、评课活动,完成教学任务;
五、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军事理论课师资的聘用,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研究;
六、在全校开展经常性的国防教育,增强师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爱国热情,提高国防意识;
七、在校大学生征集入伍、学籍保留,退役士兵的优抚和学籍恢复工作,毕业生直招士官工作及大学生招飞工作;
八、协助陆军驻校选培办做好国防生的招收录取、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毕业分配工作;
九、负责学校平战时兵员潜力普查、民兵整组、民兵分队的建设、预备役登记工作;
十、申报军训及教学费用的开支,做到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十一、组织年度新生军训服装的招标工作;
十二、组织“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负责国旗班及爱国主义教育协会的指导工作;指导国旗班的训练,完成升旗、护旗任务,并为军训教官后备队伍打下基础;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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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园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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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学生生活园区规章制度的编制与修订;
二、负责园区内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的指导和帮助;
三、负责园区安全教育管理;
四、负责园区卫生成绩检查与星级评定;
五、负责宿舍文化建设;
六、负责学生调退宿审核;
七、负责园区内学生困难的协助处理、学生矛盾的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维护园区和谐稳定;
八、园区生活指导教师的管理;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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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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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心理发展教育工作制度、程序,完善管理方法,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
二、负责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完善心理危机预警机制,不定期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向相关学院发送《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反馈函》;
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定期筛查,进行数据分析和重点学生回访工作,建立重点关注学生信息库,撰写校、院、学生三级心理测评报告;
五、坚持学生心理状况月报制度,撰写《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反馈函》;
六、建立完善学生心理档案;
七、加强心理咨询室的软硬件建设,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做好咨询记录及资料保存工作;
八、不定期组织团体心理辅导、朋辈辅导及心理素质拓展;
九、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心理咨询的资料收集和个案研讨及分析工作;
十、开设心理健康普选课程,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十一、不定期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工作干部、心理辅导员、学生心理委员及学生干部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
十二、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心理健康活动;
十三、搭建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方法;
十四、指导学校心理协会和各学院分协会,开展朋辈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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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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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根据大学生思想、心理、行为特点和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研究计划,整合科研力量开展调查研究;
二、负责学生工作部门科研课题(项目)的发布、申报、审批、管理和验收;
三、为学生工作部门的科研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理论支持和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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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发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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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个体咨询与团体咨询,帮助学生解决基础课程学习中遇到的困惑与难题;
二、开设学习与发展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学习习惯与人格特质;
三、根据需求开设工作坊,为学生提供学习时间管理、学习动力激发、学习心态调整等多个主题的辅导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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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理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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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校的军事理论教学工作。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高等学校军事训练大纲》,制定军事理论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研室的基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研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军事理论教学的检查、考核和总结工作。
三、负责军事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根据学校教学任务需要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组织军事教师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与进修,提高军事教师的军政素质和教学水平。
四、负责军事理论课程的建设工作。结合我校学生特点,丰富教学内容,加强现代化教学手段。
五、负责组织军事教师开展工作研究、学术研究。配置教师学习、教学与科研所需的期刊、图书、多媒体资料,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六、负责军事理论课程学生成绩考核、登记等各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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