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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530) 发布时间:2023/09/12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3922

二、推荐对象

我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但不再参与本届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荐程序

1.组织推荐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年度人物推选工作,广泛宣传、深入挖掘,各院择优推荐1

2.推选考察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3.宣传推广。活动期间,学院可结合实际做好年度人物活动的新闻报道和事迹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学院要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推荐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PDF扫描版。

2第十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3推荐候选人电子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4推荐候选人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六、参与平台及提示

1.本届活动将在人民网开通活动官方网站并在人民网+客户端中国大学生网、前线客户端、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活动专题页面。在人民网、光明网、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不同阶段进行宣传展示。

2.组委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中国大学生网、前线客户端、中国大学生在线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学生》杂志上公开刊登、展示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请于2023922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5079321

电子信箱:hbdxxsc@126.com

联系地址:多功能馆204室(西侧)

 

附件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后附填表说明)

附件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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