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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强能励志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资助管理科 浏览次数:(241) 发布时间:2024/04/08


 

各院系:

按照学校关于强能励志项目工作整体安排,现对2023年度强能励志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48-422

二、结题要求

1.主题实践类:附有实践活动策划、相关新闻报道(如有,请提供)、有代表性的图片(不少于3张)、活动总结、其他支撑材料(如视频、媒体报道等)的项目予以结项。

2.主题调研类:附有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或学术论文(需公开发表)等佐证材料的项目予以结项。

3.公益服务类:1)微课视频类:片头要求显示视频主题、项目负责人等信息,视频格式统一为MP4格式,高清像素为1080×720,标清像素为720×576,总大小不超过100MB。视频画面清晰稳定,表现流畅。视频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2)学生活动类验收评估要求参照主题实践类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

三、工作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提交《河北大学2023年强能励志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并报送至相应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项目无法按照计划如期开展,项目负责人需填报《强能励志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附件3),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半年,且须在项目成员毕业前完成。如延期后项目仍无法在项目成员毕业前完成,可申请终止。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不用重复提交。

2.各院系需根据各项目结题申请书及佐证材料,采用汇报会、座谈会、答辩会等多种形式,于422日前组织落实本院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汇总整理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填写《2023年度强能励志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意愿顺序填报)。公示3无异议后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委托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结题验收,一般项目由项目所在院系负责结题验收。各院系以不超过本院项目总数的30%(四舍五入)推荐上报优秀项目(项目总数≤3的,可上报1项)。学工部以不超过全校项目总数的30%确定优秀项目;没有评为优秀的,自动降为合格等级。

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再发放后续资助经费,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同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强能励志项目。

3.顺利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经学校公示3无异议后颁发结题证书并发放剩余的资助经费。优秀项目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于425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

1.河北大学2023年强能励志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2.XX学院2023年强能励志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意愿顺序填报)

3.推荐优秀项目的结题材料(主题实践类、主题调研类、公益服务类学生活动项目提供,公益服务类微课视频仅提供电子版)。

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hbustuzz@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强能励志项目结题材料。

 

附件:

1.河北大学2023年强能励志项目结题申请书

2.XX学院2023年强能励志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强能励志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