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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寒假学生留宿办理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3359) 发布时间:2019/12/31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留宿学生的服务和管理,现就2020年寒假学生留宿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有留宿需求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需按本通知办理。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优先安排校内值班、实习实训、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因学校工作或学生培养计划而提出的留宿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填写个人信息、留宿原因、家庭联系信息等内容,向学院及相关单位提出个人留宿申请。

(二)任务管理导师审核。任务管理导师对学生提出的留宿原因进行确认、补充或说明。任务管理导师负责学生留宿期间工作任务的布置与安排,负责学生留宿期间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三)辅导员签字。辅导员对于学生留宿办理进行审核。辅导员需及时掌握留宿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程。

(四)学院及相关单位审核。学院及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对学生留宿办理进行审核、确认。

(五)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备案学院及相关单位留宿学生信息登记汇总表。

(六)公寓管理部门安排住宿。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安排学生寒假期间留宿公寓、宿舍和床位。

三、申请单位管理要求

(一)高度重视,以对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二)制定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方案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做好学生留宿申请的审核、保管和归档管理工作。

四、留宿学生安排计划

(一)原居住在五四路校区、七一路校区的学生均集中在五四路校区留宿,具体如下:

1、原居住在五四路校区梅园1号公寓、梅园4号公寓、梅园7号公寓、竹园4号公寓、竹园5号公寓、竹园6号公寓的学生在原宿舍留宿;

2、五四路校区、七一路校区居住在除上述公寓楼之外的学生,女生在竹园4号公寓留宿、男生在竹园5号公寓留宿。

(二)原居住在裕华路校区的学生在原宿舍留宿。

五、报送方式、时间

(一)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留宿学生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处生活园区管理科(慧园公寓东侧105室),留宿学生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yuanqu@sina.com

(二)截止时间:20201518:00

六、附件

附件1:留宿学生信息登记表

2019年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