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按照《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9〕2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成立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宝钢教育奖的宣传、申报、评审和颁奖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代表学校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口联系,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经正式注册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学习期满1年以上,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作为主要负责人荣获省级以上课外竞赛奖项及荣获国家奖学金等重要奖励的学生优先推荐。
(二)宝钢优秀教师奖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曾经获得宝钢教育奖的师生不再参评。宝钢优秀教师奖和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推荐,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三、推荐名额、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名额
1.宝钢优秀学生奖:各学院可推荐本科生或研究生候选人1名;
2.宝钢优秀教师奖: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
(二)评审程序
1.各单位要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的学生和教师进行评审,院内公示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2.推荐的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填写《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和《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人选申报校内评审用表》,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填写《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评审表》须一式两份。“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和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3.各单位评审小组将《评审表》、各类获奖证书、科技活动及科研成果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学校评审委员会。
4.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办法和分配名额,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学生5名、教师3名。同时,确定优秀学生特等奖和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推荐人选各1名,在学校公示后上报宝钢教育奖基金会。
(三)报送要求
1.宝钢优秀学生奖
请将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于7月1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多功能馆204室)
联系人:叶青 联系电话:5079321
电子信箱:hbdxxsc@126.com
2.宝钢优秀教师奖
请将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于6月2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主楼704室)
联系人:冉云根 联系电话:5079468
电子信箱:hburczp@126.com
四、评审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将宝钢奖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业绩突出的学生和教师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二)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对申报教师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