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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公寓之星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988) 发布时间:2019/10/23

 

各学院: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和谐文明生活氛围,现开展2018-2019学年公寓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范围:2015-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宿舍集体。

时间范围:2018-2019学年。

二、评选条件

(一)公寓之星

1、卫生成绩优秀,所在宿舍全学年五星级;

2、宿舍成员具备国家奖学金,特等、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资格人数不低于宿舍成员总数的1/2

3、全体宿舍成员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休息、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无不良生活习惯。

4、全体宿舍成员品德高尚、积极向上、开朗乐观、热爱集体。

5、遵守校规校纪,宿舍无违章物品、违章电器存放或使用行为,无饲养宠物、打架斗殴、影响他人休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不文明不规范行为。

(二)最佳公寓之星

除符合公寓之星的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未具备学金评选资格宿舍成员不超过1人,且其成绩在班级前70%以内(70%)

2、宿舍成员有突出贡献,如:

1)宿舍成员见义勇为、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实际行动,关键时刻表现突出,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贡献的;

2)参加团体体育、科技、文化等竞赛,获得校级、省市级及以上奖励,参赛团队成员中本宿舍成员数量占比达1/3及以上的;

3)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参加人员中本宿舍成员数量占比达1/4及以上的;

4)在报纸、期刊、杂志发表论文或见解,署名人员中本宿舍成员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的;

5)其他以本宿舍成员为主要组成的团体获得公开表彰的。

特别说明:具备国家奖学金,特等、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资格判断依据为:学院推荐并且通过学生处审核。

三、评选名额

最佳公寓之星10名,公寓之星名额不设限。

公寓之星和最佳公寓之星不需重复申请,如申请最佳公寓之星未获选且符合公寓之星参评条件的,自动转评为公寓之星。

四、表彰奖励

对获得公寓之星、最佳公寓之星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五、评选程序

(一)宿舍成员申请

以宿舍为单位填写公寓之星或最佳公寓之星申请表,班级辅导员负责本班所辖宿舍申报材料的审核。格式参见附件1、附件2

(二)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主管领导负责本学院申报材料的确认,在申请表和学院公寓之星申报汇总表中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学院公寓之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三)学生处评审

学生处负责组织对公寓之星和最佳公寓之星的评审。

(四)网上公示

公寓之星和最佳公寓之星评选采用公示制度,具体为在网上发布和公寓楼前张贴同时进行的形式,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集体表彰

对符合资格、通过公示的公寓之星和最佳公寓之星颁发证书及奖品。

六、报送材料

1、公寓之星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最佳公寓之星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学院公寓之星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公寓之星申报学生信息明细表(一式两份)。

有关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11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学生处生活园区管理科,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公寓之星评选。

联系人:朱文涛

联系电话:5079410

邮箱地址:hdyuanqu@sina.com

联系地址:慧园公寓东侧学生处生活园区办公室(105室)

七、有关附件

1、河北大学公寓之星申请表

2、河北大学最佳公寓之星申请表

3、**学院公寓之星申请汇总表

4、**公寓之星申报学生信息明细表

学   生  

2019年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