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迎接河北大学百年校庆,展现河大学子精神风貌,加强学生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健康、向上的宿舍成员关系,按照“一站式”学生社区“领雁工程”建设活动的安排,在全校范围内评选“百优宿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宿舍
二、评选类型
党员示范型宿舍、学风标兵型宿舍、学术科创型宿舍、团结互助型宿舍、志愿服务型宿舍
三、评选时间
2021年4月至5月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宿舍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远大的人生理想和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宿舍成员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德端正,无人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学术不端和考试违纪的行为;
3. 宿舍成员文明礼貌、团结友爱,能够做到互帮互学、和睦相处,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强,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4. 宿舍成员共同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文化活动;
5. 2020年宿舍星级均为四星级及以上。
(二)单项条件
1. 党员示范型宿舍:宿舍成员中至少有1名党员,在学生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调动周围同学,以实际行动“带动一间宿舍、影响一个楼层、辐射一栋楼宇”。
2. 学风标兵型宿舍:宿舍内学习气氛浓厚,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宿舍内有良好的互助学习制度,宿舍成员之间学习带动性强;在校期间有70%及以上的宿舍成员获得过奖学金。毕业班宿舍全体宿舍成员考取研究生的可优先获评。
3.学术科创型宿舍:宿舍成员有参加科学研究项目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历;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在校期间有50%及以上宿舍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或表彰。
4.团结互助型宿舍:宿舍成员关系和睦,宿舍故事深入人心,充满正能量,宿舍文化建设特色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5.志愿服务型宿舍:宿舍成员均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献血、义工、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并有突出事迹,有一定志愿服务时长,且有相关证明。
五、工作安排
(一)培育阶段(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5月15日)
各学院按照2020年11月《关于组织开展河北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领雁工程”建设活动的通知》和本通知的评选条件,继续加强学院优秀宿舍培育工作,填写《XX学院优秀宿舍备案表》(附件1)并报学生处备案。学院在这批优秀宿舍中采取自主申报、现场答辩、评选表彰、宿舍挂牌、微信推送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选拔推荐5—10个宿舍(每个类型至少推荐1个)参评校级“百优宿舍”。
(二)申报阶段(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5月21日)
学院拟推荐宿舍填写《河北大学2021年“百优宿舍”申请表》(附件2),学院对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进行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河北大学“百优宿舍”XX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上报学生处。
(三)评选阶段(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30日)
学生处举办“百优宿舍”评选活动,通过对评选材料审核、网上投票、评委打分和现场展示等方式,最终评选出100间校级“百优宿舍”。
六、表彰奖励
对获得2021年校级“百优宿舍”称号的宿舍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宿舍荣誉称号挂牌活动。对在此次评选活动中积极组织、活动成效显著的学院进行通报表彰,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1. 强化认识,明确目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百优宿舍”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保质保量地评选出各具特色的优秀宿舍集体。
2.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本院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覆盖面,充分发挥优秀宿舍的示范引领作用。
3. 认真组织,严格规范。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遵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细致做好培育和评选推荐工作。
八、报送材料
1. 5月10日下午17:00前提交《XX学院优秀宿舍备案表》(附件1)。
2. 5月21日下午17:00前提交推荐参评宿舍材料(宿舍照片、附件2及佐证材料)、《河北大学“百优宿舍”XX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dyuanqu@sina.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百优宿舍”推荐材料。
联系人:张藏云
联系电话:5079410
附件:
1. XX学院优秀宿舍备案表
2. 河北大学2021年“百优宿舍”申请表
3. 河北大学“百优宿舍”XX学院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