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华润助学基金”受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0年度“华润助学基金”受助学生评选工作现已启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学生200名,资助标准3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不得有不及格的必修科目。
5.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到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3.父母双方失业,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其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5.家庭有常年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6.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学费的学生。
四、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华润助学基金资助学生申请表》(编号不填),并提供经学院认定并加盖公章的高考成绩证明(2020级新生提供)或入学以来的成绩单(高年级学生提供,且85-100分为优秀,65-84分为良好,60-6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综合各项指标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严格评定筛选,确定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后,由学院汇总填写《2020年度华润助学基金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学生处。
3.由学生处汇总审核,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华润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商议审定。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将资助金发放给确需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学院要推荐学生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请各学院将《华润助学基金资助学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高考成绩证明/学生成绩单、《2020年度华润助学基金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于10月22日前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多功能馆201室),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hbustuzz@126.com。
附:1.华润助学基金资助学生申请表
2.2020年度华润助学基金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