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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辅导员“解惑”宣讲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639) 发布时间:2021/10/22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164号)精神,开展辅导员“解惑”宣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辅导员面向学生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深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悟和认同,同时展现辅导员立足本岗位敬业奉献、矢志拼搏、不断奋斗的精神状态和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良好风貌。

二、参与人员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宣讲内容

“解惑”宣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将中国共产党历史作为宣讲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具体安排

(一)班级宣讲阶段(即日起-1030日)

辅导员要结合学生学段特点与学习生活实际,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为切入点,以解决学生遇到的困难问题为着力点,通过班会、主题党团日等活动形式,在班级内开展“解惑”宣讲活动。同时,要注重将“解惑”活动下沉到学生宿舍和学生社团,充分发挥宣讲的思想引导作用。

(二)专题宣讲阶段(111-1114日)

学校设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专题,以“学生发展”工作坊的形式,邀请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中的专职辅导员围绕专题开展系列宣讲活动,用理论宣讲的情绪感染力和力量感召力,厚植学生家国情怀,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激情与活力。

(三)视频宣讲阶段(1115-12月底)

充分利用掌上空间,开展理论“微宣讲”,打造学习“微课堂”,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创新理论与政策走进更多学生心中。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请各学院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做好宣讲时间安排,为辅导员开展好本次“解惑”宣讲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硬件条件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宣讲请各学院于1030日上午9:00前将各班级辅导员《宣讲活动记录表》及相关图文发送指定邮箱。

(三)凝练经验,扩大影响

学校为“解惑”活动搭建线上成果展示平台,请各学院凝练“解惑”宣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

 

系 人:侯艳       张磊

联系电话:5079321   5079491

   箱:hbdxxsc@126.com

 

附件:辅导员“解惑”宣讲活动记录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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